门头沟区率先出台超转人员专项资金审核审批实施细则,“三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3.05.2015  18:55
 

1 、三个核查,确保申请严审批。 村(居)委会每月核查辖区超转人员生存情况,将在册超转人员基本信息在村(居)显要位置公示5天;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街道民政科)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超转人员基本信息表进行复核比对,在镇政府公开栏公示5天;门头沟区超转办将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街道民政科)上报的超转人员名册录入门头沟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民政资金统发与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库数据逐一比对核查。 2、三个入户,做到日常严管理。 村(居)委会每两个月入户一次,面对面核查超转人员生存状况,做到入户核查率100%;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街道民政科)每季度入户一次,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入户核查信息进行复核,做到入户核查率不低于30%;门头沟区超转办每季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入户抽查。 3、三个部门,确保资金严监管。 门头沟区超转办、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人口处、门头沟区人保局社保中心每两个月核对超转人员基本信息,对拨付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后出现超转人员死亡的,门头沟区超转办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死亡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追缴工作;门头沟区人保局社保中心追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