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论坛在京举行 专家支招建普惠、多层次标准
中新网北京新闻6月3日电 (记者 杜燕)“第二届(2018)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论坛”在京举办,与会嘉宾围绕长期护理保险的机制探索、多层次保障、创新模式等话题共商共建。
今天,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人社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耀垠在论坛中表示,近些年来,中国补充养老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正在逐步地建立实施,许多保险行业的重量级企业纷纷进军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在社区养老、居家护理等领域进行布局,积极开放商业性养老保险产品。但是,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的建设才刚起步,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地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建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合理确定保障的范围和待遇支付的标准;要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合理划分各方的筹资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应该与医疗保险有所区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在论坛上指出,目前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解决居民在急性期门诊和住院方面的经济负担问题。除了这些内容,应该考虑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其他保险制度进行安排。
他表示,长期护理保险还要和日常的生活照料相区分。失能失智人群的生活需求是立体化、多方面的,长期护理保险不可能涵盖所有的需求,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应该解决的是专业化服务问题。此外,长期护理保险应该把握好普惠性、公益性和多层次需求之间的关系,适应不同支付能力人群和具有不同失能状态人群的需要,还应该尽可能地研究和吸收国外医疗保险的经验。
中国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建议,要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推动中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进程;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体系,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营;坚持专业化经办管理方向,对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准入管理,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经营政府委托的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办管理水平。
论坛上,《健康保险系列丛书》正式发布。南开大学教授朱铭来、北京大学教授郑伟、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室副主任董朝晖等还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在国内实践与经验”“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话题进行探讨与交流。(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