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保险公司建两级职代会,定期听取职工建议

28.10.2016  21:16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2008年12月成立工会以来,逐步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定期听取职工建议、召开“创新发展头脑风暴会”,几年下来,职工权益获得保障,企业也规避了用工中可以避免的风险。

据了解,长安保险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了两级职代会体系,即总公司职代会和省级分公司职代会,分级进行民主管理。之后在公司推进建制和职代会工作运行过程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公司适时根据需要,部署和发动职工献言献策,帮助改进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前不久,长安保险公司将“理赔核赔业务管理中不及时参加庭审、举证不及时或遗漏重要证据、时效丧失、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导致的,将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经济处罚”写进了奖惩制度中。在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时,有人提出惩罚过于严厉,并且条件设定不明确、内容不够完善,建议公司在此条增加“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这一条件,使条款更加严谨。建议反馈到工会,由工会转达到编制部门后,经企业研究认为职工建议合理,于是以最快速度将内容完善。

据介绍,公司曾发文在全体职工中开展“聚焦全员智慧、共建美丽长安”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鼓励全员畅所欲言,征集活动收到意见和建议1287条,内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公司对提交的合理化建议由涉及部门逐条进行解释回复,并通过邮件方式一对一进行了反馈。如今,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已部分被采纳和用于有关工作和管理中。

同时,公司还不定期举办“公司创新发展头脑风暴会”,就公司不同时期关键性问题听取和吸收员工的创新理念,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