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长城和明长城要“原址保护原状保护”

26.01.2019  05:40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印发了《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昨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已明确将以秦汉长城和明长城为保护重点,遵循“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

  据介绍,国家文物局2006年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2010年完成资源调查,2012年完成长城认定,2015年完成信息系统,2016年完成省级规划。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主持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于2018年底报送国务院。2019年1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1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该规划。

  规划明确,长城保护的重点是秦汉长城和明长城。刘玉珠解释,部分明长城作为“长城抗战”物质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规划提出了长城重要点段遴选标准,提出开展长城遗产线路建设、大力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设想。

  此外,规划提出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刘玉珠表示,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要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对于价值突出的点段,在开展考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最低程度干预和真实性原则,实施局部修缮加固,设置展示服务设施,展示长城文化景观。

  刘玉珠指出,长城的分布范围很广,保存的环境复杂,而且多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是长城保护面临的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按照《长城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国家文物局出台了《长城保护员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所在的当地政府或者其他文物主管部门聘请当地群众担任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经过统计,目前全国已有长城保护员超过3000人,各省长城基本实现了保护员全覆盖。国家文物局近年拨专款为长城保护员提供巡查设备和标识等,北京等省市也将长城保护员补助经费纳入到地方财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文物工作者严重缺乏的问题。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乐琪)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