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镇人大代表讨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15.07.2015  16:31

  北京人大网讯 海淀镇人大代表讨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代表们对持证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免缴医疗统筹基金个人部分和镇财政为参合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的规定表示赞许同意,同时建议在《管理办法》中适当减少门诊统筹个人自筹资金,增加对当年未发生门诊费用的参合群众,应将门诊统筹资金中个人自筹部分有效接转到下一年度等内容。代表们还就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辖区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水平;建立合理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为新农合运行提供资金保障;规范审批、报销制度,尽量简化报销手续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海淀镇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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