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休假政策势在必行

21.03.2016  10:32

  

        自1999年“十一”,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旅游黄金周以来,国民的旅游热情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对旅游及其相关的整个三产服务业发展带来了结构性的巨大变革,旅游产业对整体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与日俱增。
  
  但是,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有的假日政策也暴露出了许多矛盾和问题。由于国民出行时间集中,出行人群庞大,对交通运输和景区接待的承载能力都构成了严重的挑战。每年“五一”、“十一”旅游小长假、黄金周到高速公路和景区“看海”已经成朋友圈晒得最多的“风景”。其实,大家调侃的背后,是国民旅游质量不高的一种无奈。一方面,固定节假日期间许多景区因游客扎堆旅游,接待量超过最佳游客接待量––甚至是最大游客接待量,给景区和游客的交通、游览、住宿、用餐、如厕等都造成了巨大的挑战,给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名胜古迹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另一方面,在“五一”、“十一”等小长假、黄金周等传统节假日间隙,许多景区又变得门可罗雀,造成了景区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巨大浪费。
  
  针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尤其是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鼓励错峰休假。在全国统一、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各地、各单位还应依据自身实际,鼓励弹性作息制度。例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已经在实行的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两天相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中国林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