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错转两百万 权利人起诉返还

21.07.2015  19:09
  原告谢某诉称,自己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上向被告的银行卡错转了人民币2 000 000元整,且自己与被告不曾相识,没有任何其他法律关系。原告认为,被告取得上述款项构成不当得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自己,故依法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利益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利率支付利息损失。

  7月22日(周三)下午13时30分,在怀柔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