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贼多次小区钻窗盗窃 受审互指对方拿了大头

28.01.2016  17:39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曾经一起在河北保定服过刑,原本互不相识的俩狱友,在朝阳东坝打工相识,此后没活儿时,两人就商量进附近小区行窃。今天上午,因涉嫌盗窃罪,两人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在法庭上,两人互相指责对方拿了更多赃物。

   检方指控

  俩惯犯多次钻窗窃得名表首饰等

  2014年9月20日,56岁的河北隆化籍男子杨某,伙同44岁的河北籍男子刘某,在朝阳乐成公寓内,撬锁进入杜某家中,窃取宾得牌相机1台、尼康牌相机1台、相机镜头4个、精工牌手表1块及中华牌香烟12条。

  2015年4月16日,杨某钻窗进入朝阳天鹅湾北区小区陈某家中,只是行窃未果。

  2015年4月19日,杨某钻窗进入百子湾某小区陈某家中,窃得6000元人民币、LG手机1部、苹果平板电脑1部、一块价值10.49万元的江诗丹顿机械方形白金手表、苹果笔记本电脑1部、iPadmini1部、尼康单反相机1部、摩托罗拉移动电话机1部,江诗丹顿手表已起获并扣押在案。

  2015年4月21日,杨某到望京东湖湾小区孙某家中,窃得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7条、和田玉玉牌挂坠两块、白金项链2条。

  2015年4月30日,杨某伙同刘某钻窗进入孙某在朝阳新城东里的家中,盗窃7000多元现金、银元及黄金项链、戒指等物品。后以4.6万的价格将部分银元销赃。

  2015年6月间,杨某或独处,或伙同刘某在观音惠园、首城国际、望京华彩公寓等地,多次窃取名表、现金、首饰等。据了解,两人都是惯犯,都曾被判过无期徒刑。

   庭审现场

  受审互相推责 均称对方拿了大头

  上午9时40分,高个子的杨某和矮个子的刘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

  庭审时,杨某说只有朝阳新城那一起是他偷的,另外几起不是他干的。而刘某只承认偷了袁大头和几瓶洋酒,其他的均不承认。

  杨某供述,偷这一起是刘某提议,当时他和刘某吃了饭,在附近看到一户人家窗户没关,他们就动了心思。“有活儿的时候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元,没活儿的时候挣不着钱。我一直在东五环市场打零工,也收一些比较贵重的旧物。

  杨某说他暂住地的东西是花3万多元收购来的,不是偷的,袁大头那一起案子偷来的物品在北京站附近卖了4万多,跟刘某分了,一人一半。当时是刘某进去偷的,“我只看到他拿着银元出来了,其他东西没看到。”杨某说,他跟刘某并不是朋友,两人都在东五环市场干点儿外墙保温的小活儿。

  一块江诗丹顿手表就值十万元,三万多元就能收购?面对质疑,杨某说,他收购时会登记出卖人的身份证,小本子交到公安机关了。

   受害人:首饰偷走了 菩萨当成古董也抱走了

  当法官询问杨某,他与刘某此前都在河北保定监狱服过刑,是否此前认识时,杨某否认,称赶巧就认识了。

  刘某说,2015年4月他就与杨某相识,偷银元是两人一起商量的,“偷的时候我们一起进去,他只拿银元,他是后出来的,他还拿了什么,我不知情。

  今天庭审时,一名受害人也来到了法庭。她说和朋友在外吃饭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时只看到一个背影迅速从窗户跳走,“把首饰拿走了,最可气的是,把我家菩萨也当成古董抱走了,前段时间民警通知我们去领找回来的物品,好多都已经破损,根本就要不了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文/记者 唐宁

      (原标题:老贼钻窗盗名表“袁大头”)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