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钱破灾为名专骗老年人 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09.01.2017  13:04
  如今骗子的诈骗手段可谓层出不穷,随着年轻人防范意识的增强,骗子们逐渐转变了行骗对象,将罪恶之手伸向了防范意识尚不足的老年人。近日,延庆法院审结一起以寻访老中医为名搭讪老年人,在取得老年信任后套取其信息,并谎称其家人有难需要金钱消灾的诈骗案件。

  被告人贾某伙与其同伙王某、张某、贾某某经过预谋,来到延庆区延庆镇某小区附近。张某以寻访老中医为名与年过六旬的康某某进行搭讪,随后贾某的同伙王某出现,称其认识该老中医,后被告人贾某某引路,将被害人康某某骗至延庆区某某小区,王某伺机套出康某某的个人身份及家庭信息。到某某小区后,事先预谋好的被告人贾某冒充老中医的孙子,谎称康某某的家人近期有灾,需要用金钱来破解。被告人贾某与其同伙王某、张某、贾某某四人共骗取被害人康某某人民币约34万元,骗取被害人康某某铂金手链一条、千足金手镯一个、千足金项链一条、千足金坠一个、千足金戒指二个。经鉴定,上述首饰共价值人民币约3万元。

  被告人贾某于2015年11月25日被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民警抓获。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予以刑罚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在此特别提醒家中有老年的广大年轻朋友,在您自身的防骗意识增强、识别诈骗能力提升的同时,不要忘了经常给您身边的老年长辈们多讲讲您通过各种传媒渠道所了解到的诈骗案例以及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告诫他们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家庭信息;在收到有关家人处于险境急需用钱的信息时,及时与家人取得联系去核实;听到陌生人说自己家人要“大灾临头”、有“血光之灾”等灾难,需要破财消灾的话语时,不要迷信;陌生人施予小惠时,切勿贪小便宜而使自己因小失大。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通过合法方式,让不法之徒受到应有的惩罚。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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