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黄震:互联网金融的下半场将更精彩

12.08.2016  08:10

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2013年被誉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一词几乎寄托了普惠金融的希望和梦想,各种金融模式创新在“互联网+”行动中一路高歌猛进,互联网金融愈发受到关注。斗转星移,如今的形势与3年前大不一样,今年年初以来,一些人误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非法集资的温床,甚至直接认为其就是集资诈骗。自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终结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法治化、规范化举措正在逐步落实中。全国上下正在部署和举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行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了最艰难的时刻,恰恰在这一时刻危中有机,否极泰来,互联网金融迎来历史性的转折点。

面对民间投资出现断崖式下跌,最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两个文件成为转折点,一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另一个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从标题上看似乎与互联网金融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回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我们就会看出这两个文件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有着莫大的关系。

无论对于地方财税和就业保障的增加,还是对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民间金融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拉动作用。在10年前,中国的民间投资在整个社会投资中的比例只有40%有余。现在,民间投资已经占到了60%以上。这10多年来,民间投资真正成为大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引擎,这个引擎一旦熄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就可能出现严重的问题。

为什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要出台这两个文件?是因为去年我国民间投资是以逾10%的增速增长,但是到今年5月份的时候,只有逾3%,最近的6月份又有统计反馈是2%有余。如果这些数据是真实的话,民间投融资这个过去拉动中国经济黄金10年的引擎动力变小了,那么,意味着中国经济可能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10多年前,民间投资被称为民间金融、地下金融、非正规金融,戴着一顶灰色的帽子,被视为非法集资的温床。因为政府无法监测到这些民间投资的状况,因此其也被称为未监测金融。人民银行曾经试图对民间投资、民间金融进行监测,在温州开展一些试点,但是比较困难。

如何让民间投资有关的资金数量和流向得到监测?我们认为,不能总是在后端出现非法集资问题后才进行危机处置或者打击。端口要前移,让互联网技术介入进来,从融资开始环节就把有关信息采集到手,并且不断地累积、汇总,进行统计分析,让民间投资从“地下”进入“地上”,使其阳光化。如在温州、鄂尔多斯等地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试点,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通过登记的方法让政府获得民间借贷、民间投资数据,开展监测、预警等工作。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温州金改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进入公众视野的窗口。民间借贷数据的采集登记不能仅靠纸质的材料,而要用信息化的手段,要用软件来进行数据的管理,要用网络进行数据的传输,要用IT技术来进行监测等。于是温州、鄂尔多斯等地正引入P2P平台,开展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尝试。此后,民间金融又慢慢升温,也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中国互联网金融从余额宝2013年横空出世开始得到蓬勃发展,因为金融市场需要激发“草根”创新,形成“鲶鱼效应”,推动中国金融变革。但是,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没有真正的技术创新支持,大多数是原来做民间金融的人,过去做民间借贷、小贷公司甚至做高利贷的人,换了一个马甲,都来做所谓的互联网金融。

这3年来,互联网金融曾经被视为中国民间金融转型升级的一个希望,但是由于伪互联网金融平台搅乱了这个市场,引起很多人的恐慌,也引起了市场的紊乱。这时候进行一场打击非法集资和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行动是有必要的。也正是打击非法集资和整治互联网金融也加剧了风险的爆发。民间借贷风险、民间金融风险在这个时候密集爆发,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得到遏制,同时也把一部分投资人吓得不敢投了,这就是最艰难的时刻。

这一轮打着互联网金融名义的民间借贷危机,本质上仍是技术创新不足导致民间金融危机的重演,而不是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风险引发的危机。我们仍然需要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改革,才可能摆脱过去周期性地陷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困境。值得忧虑的是,民间借贷的投资人依然没有在市场教育中真正成熟起来,他们热衷于新的标签,追逐着新的热点。

当这一轮互联网金融被污名化,甚至被妖魔化之后,一些平台又开始换一个新的马甲,贴一个新的标签,叫做“金融科技”(Fintech),投资人又开始追捧Fintech,出现了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所谓的新一轮Fintech热。我们希望民间金融的投资人珍惜这一轮所缴“学费”换来的经验教训,更加理性、负责和更有风险意识。

过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并形成了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框架。只要通过打击非法集资和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金融生态环境的“杂草”和“老鼠屎”,中国互联网金融还是能够继续往前走。

首先,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创新,从模仿引进已转向自主创新。这几年,全球技术创新越来越同步化,移动互联网让中国和美国几乎没有距离感,我们几乎可以同时跟进最新科技的发展。虽然“互联网金融”产生了很多误会和争议,但是“金融科技”这个新词在接力探索。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正在夯实中国金融变革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在金融领域正逐步深入。

其次,我国金融消费者经过这一轮市场教育逐渐走向成熟。他们处在这个金融生态环境中,并且被危机打醒,应该会吃一堑长一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每个人都有了更快捷的学习方式,金融教育有了普及的方法。以前我们要到课堂上去上课,现在通过微信就可以学习,金融消费者能够更快掌握金融常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风险的教育,金融消费者要知道投资有风险,不管是股市、债市、房市还是民间金融与互联网金融,都是有风险的,要懂得承担自己的责任和具有风险控制能力。

再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现在正在进行一轮洗牌。从“草根探路”到“大佬围猎”,现在基本上以大佬为主。银行也纷纷声称自己是互联网金融,证券、保险、信托等也在发力。这些传统金融机构使用互联网手段进行产品设计、市场营销乃至组织变革等。传统行业的大佬,如海尔、万达等正纷纷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到金融领域,设立互联网金融公司和平台,布局互联网金融生态,互联网金融在经过这一轮洗牌之后,在2016年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这些大佬,可能是未来的胜出者,可能会后发先至。

最后,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与监管。目前,行业内除了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各省、市互联网金融有关协会,还有像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俱乐部这样的非官方组织以及学术社团和产业联盟等。对于形成行业规则,应有一种发现机制、演进机制,不能只靠政府来制定规范。通过行业公约、行业标准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是检验行业组织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2015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监管机构的部门分工,找到已有各种模式相应的监管机构和责任主体,对于行业奠定金融基础设施的软环境非常关键。

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良莠不齐甚至网络贷款行业危机爆发等问题,特别是当前打击非法集资和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让很多人感到困惑,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看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说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折?

第一,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优势到现在依然还有发挥的空间。尤其是以2013年为节点,中国进入一个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新时代,移动智能手机成为我们每个人手中连接和进入互联网世界的接口、入口,国家及时地把握住了这个历史性的机会,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国家“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把“互联网+普惠金融”列进这个计划之中,“互联网+”的空间有非常大的想象力和实际市场价值,互联网金融现在还处于早期探索阶段,“互联网+”的巨大潜力依然没有被完全挖掘出来。

第二,互联网金融推动民间金融转型升级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现在很多伪P2P和所谓“线下P2P”被关闭,但又继续躲到地下终端,他们不再披P2P的马甲,不再披互联网金融的马甲,继续开展所谓线下理财和民间借贷,但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所谓线下理财、“线下P2P”等卸掉互联网金融这个马甲之后也存活不了多久。就像过去3年间,互联网金融把小贷公司挤压得几乎没有扩张空间,小贷公司在2015年已经呈现下降趋势。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大潮已经告诉人们,未来的趋势必然是基于互联网来开展业务。推动中国民间金融转型升级,依然要使用互联网思维、方法和技术。

第三,国家要打造经济社会的新引擎、新动能,必须要有新的金融模式、金融业态。尤其是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没有小而美的小微金融的支持,创业者只能停留在幻想阶段。最近传言“中关村创业大街的咖啡凉了”,是因为投资者不敢轻易投资。要转型升级尤其是开展“双创”,需要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因为互联网金融可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方式,提供更快捷的小额资金支持,这是传统金融多年来无法实现的目标。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依然值得继续探索和发挥。

最近央行颁发了一批企业征信牌照,银监会等部委出台“十三五”专项规划,进一步夯实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在中国从事互联网金融始终不能忘记:使传统金融没有覆盖的人群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向传统金融没有服务的区域提供金融服务。现在,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做普惠金融工作,把业务的资金额度往小了做,门槛往低了做,区域往基层做,这是一个大的方向。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以上要求,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现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一个否极泰来的转折点,行业发展的利空基本出尽,我们已经基本确认互联网金融已经触底,即将开始反弹进入一个上升通道。互联网金融的下半场应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方式,逐步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

(本文作者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原文刊载于《金融时报》2016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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