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区县加大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

24.08.2015  18:45

  自8月20日,全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切实加大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

  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局、交通委、住建委、经信委等部门联合组成5个市级综合督查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多轮督查检查。与此同时,市级相关部门在内部成立多个督查小组,其中住建委组成7个督查组、市经信委组成5个督查组、市城管执法局组成5个督查组、市市政市容委组成11个督查组,市环保局组成4个督查组和25个执法组,分区域、分阶段对各行业、各区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采取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街乡(镇)、企业、工地等进行现场核查, 8月20-23日,各区县共出动2096个检查组、督查检查人员180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和餐饮业8213家,施工工地3263家次,机动车5.2万辆,加油站和检测场775家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