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现场培训和上门服务的通知 京发改[2016]287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加快完成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构建能源计量、能耗在线监测、能耗智能化管控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减碳管理体系,促进重点用能单位科学合理用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我委会同市质监局、市财政局于2014年12月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
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105家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置实施方案的评审、复审和验收工作,除因关停、外迁、连锁经营等原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客观上难以实施改造外,仍有297家重点用能单位的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为加快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委定于2016年3月7日-3月11日,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分成5组,赴各区对上述297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分组名单,协调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参加现场集中培训,具体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与我委(资环处〈气候处〉培训分组联络人)协商一致后确定。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各重点用能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每个重点用能单位到会参加培训,了解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主要内容及支持政策,熟悉和掌握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实施方案的编报流程、项目实施流程等。
二、请各重点用能单位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培训会。对于未参加培训会的重点用能单位,我委将赴现场进行上门服务,请各重点用能单位予以接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联系人:资环处 第一组 王如刚; 联系电话:13522171868 第二组 丁 都 13381283305 第三组 张温远 13810781769 第四组 葛 楠 15801582968 第五组 庄云鹏 1391000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