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得“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奖励

29.12.2018  17:21

12月26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8]117号),我校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中,位列清华、北大之后,排名第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近日我校将得到科技部、财政部发放的后补助经费奖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和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实行分类开放共享,建立促进开放的激励引导机制。

我校历来重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工作。2017年,学校在原有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并印发了《北京化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北化大校办发〔2017〕5号),再次明确了管理构架和职责。同年,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我校分析测试中心开放共享平台完成了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工作,实现了仪器数据共享。截止本次考核数据上报时(2017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大型科研仪器223台,金额2.93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75%。共享开放仪器年平均运行机时1633小时,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243小时。在此基础上,国资处对已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汇总成册并印发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名册》(2018版),方便广大师生查阅。

未来,我校将建立健全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明确奖惩办法,建立激励和引导机制,提升开放共享服务水平和仪器使用效率;扩大与其他高校建立校际共享平台范围,加强高校间科研学术交流和开放共享水平;按照科技部要求继续规范服务平台建设,将更多符合开放条件的设备纳入平台管理,加大向社会开放力度,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