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00余拐卖案 重刑率超一半

27.02.2015  21:37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8起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典型案例。据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至2014年,全国审结相关案件7719件,当中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过半。在持续高压严惩态势下,此类案件数量在逐年下降。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在持续高压严惩态势下,此类犯罪案件数量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2012年审结1918件、2013年审结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突出表现在: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拐卖妇女迫为“人妻”的犯罪仍时有发生,拐卖、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的犯罪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拐卖、拐骗外籍妇女的犯罪在部分地区有增多趋势。

  对此孙军工表示,人不是商品,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容侵犯,严禁以任何理由买卖。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实施拐卖、收买犯罪,也不论所针对的被害人性别、年龄、国籍,人民法院均坚持依法从严惩治。

  典型案例

  亲生父两次卖3子 获刑10年

  2011年9月,被告人邢小强的妻子陈某怀孕,经检查是一对双胞胎。邢小强想将孩子卖掉,后经他人居间介绍,联系到婚后未生育的石某、龙某夫妇。同年12月19日,陈某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婴,邢小强即将两个孩子抱走,交给龙某,得款2万余元。

  2012年12月,陈某再次怀孕。邢小强还想将孩子卖掉,主动找人介绍,寻找买家。2013年1月,陈某生下一男婴,邢小强将孩子出售得款一万元。

  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对邢小强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居间介绍的其他多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已婚男买女生子 获刑10年

  被告人王尔民因妻子不能生育而欲收买妇女为其生子。2013年6月,王尔民以一万元从张正见、武仲廷处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子杨某收买回家。为防止杨逃跑,王尔民将杨某关在家中杂物间,并用铁链锁住杨某的双脚,将杨某的一只手锁在一块大石头上。期间,王尔民多次与杨发生性关系。同年7月12日,杨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审理认为,王尔民的行为分别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应依法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0年。(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