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局长出席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仪式并讲话

29.09.2016  17:42

为深入总结和全面推进首都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9月27日上午,市法宣办在歌华开元大厦召开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仪式。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质监局副局长陈言楷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王军同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同志出席会议。全市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相关行业委办局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主题宣讲团队律师代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负责人及团队代表和各区司法局主管副局长、法宣科长近1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同志主持。

孙超美副局长首先代表市法宣办对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进行了总结。截至2016年9月,新全市各区开展以案释法近2000场,直接覆盖人群超20万;市教委、市国资、市社工委、市老龄办、市住建委等市属各委办局开展活动1637场,覆盖人群超30万。孙超美副局长在充分肯定活动成效后,着重介绍了首都律师以案释法中的“协作”,“创新”,“针对”,“拓展”工作特色,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签到备案;二是要进一步精选宣讲主题和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宣讲方式和载体;四是要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接下来,市律师协会、市质监局、海淀区司法局代表分别从创新宣讲方式、突出宣讲针对、搭建宣讲平台三个角度向大会做了经验交流,为进一步推进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建言献策。

会议在总结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的同时,成立了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队,正式启动了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与会领导分别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题、统计调查及数据质量主题、禁毒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农村法律事务主题、交通出行主题、城管执法主题、医疗卫生主题、质量监督主题、文物保护主题共10个第一批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代表授旗,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团队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承诺将积极参与“以案释法”活动,肩负起宣讲团队的责任,为提升首都法治氛围不断努力。

最后,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同志讲话。于局长首先代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对在“以案释法”活动中辛勤付出的律师们致以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区、各委办局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对工作在普法一线的法治宣传工作者们表示问候。接下来,于局长对全市“以案释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以案释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要明确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对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于局长号召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不断丰富“以案释法”的内涵,打造首都“以案释法”品牌。于局长要求全市普法工作者要将“以案释法”广泛适用于各类普法对象,要将“以案释法”普遍适用于首都社会的各个领域,要善于利用媒体、新媒体提升影响力。最后,于局长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实现“以案释法”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以案释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校准目标完善效果,使“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形成普法工作常态。

 


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眼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仪式会场(主席台)

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仪式会场(会场)

首都律师“以案释法”团队代表交流发言

与会领导一起启动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领导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代表授旗

首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立

于泓源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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