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出事故“酒友”成被告

30.10.2015  17:15

  “喝高”了开摩托逆行上街被撞死,死者家属将“酒友”一并告上法庭。海淀法院昨天通报,该院最终认定死者的两名“酒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判决二人各承担2%的损失。

  去年年底,刘先生和朋友曹某等人一起在某餐厅喝酒,随后刘先生自行离开,并在G7高速出京方向逆行,连续与两辆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其中任某驾驶的第二辆车碾轧刘先生致死后逃逸。交管部门认定,刘先生醉驾、逆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两辆撞倒刘先生的小客车第一辆无责任,第二辆因逃逸负次要责任。

  事后,刘先生的家人将事故各方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近百万元,还将三名与刘先生一起喝酒的朋友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餐后和刘先生一起离开的曹某、曹某某看见刘先生手拿头盔,准备酒驾离开,却未尽到劝阻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二人各承担刘先生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2%。据了解,法院一审宣判后各方均未提出上诉。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