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建外街道对醇基液体燃料供货方进行专项检查执法

26.01.2015  12:15
根据区安监局《关于开展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单位专项检查执法的通知》的要求,明确了醇基液体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在本市不推广使用。 经排查,建外地区共有4家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经营单位,供货方均为北京某公司。为此,建外安监科于1月21日上午,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依法检查了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一书一签”),检查结果证照齐全。最后,安监科要求该企业立即向使用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对醇基液体燃料的灌装、运输安全以及设备维保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