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闯卡 危险驾驶获刑

10.03.2015  13:59
  王某酒后驾车,遇民警临时卡点盘查,王某闯卡驾车逃跑后被查获。近日,密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罚金一千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14日晚上,密云县交通大队在密关路石城派出所门前卡点设卡盘查时,王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此,见民警设卡检查,因喝了酒,害怕被查处,王某没有停车,直接驾驶车辆闯卡逃跑。后被民警在密关路大关桥路段将其查获。经鉴定,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31.9mg/100ml。

  法院开庭审理中,王某失声痛哭,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并让其家属代缴了罚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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