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发生意外不幸身亡 "酒友"被判赔11万

18.11.2014  10:41

  本报讯(记者孔德婧)男子冯某与朋友喝完酒后离开,却不慎掉进了房山区某工地的预留电梯口,后因伤势过重死亡。近日,冯某的家人将冯某的4名“酒友”以及工地的建设和施工单位,一并诉至法院。昨日下午,房山法院判决三名“酒友”对原告的损失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1万元。

  死者冯某的女儿和父亲在起诉书中称,去年7月某日,在朋友王俊(化名)的邀请下,冯某到房山区某酒店吃饭,一块吃饭的还有刘阳、李兵、赵翔(均系化名)等其他几人。在几人的轮番劝酒之下,冯某严重醉酒。

  吃完饭后,李兵送冯某回家,在李兵去停车场开车时,冯某竟自行离开。李兵既没寻找也没有通知冯某的家人,就开车回家了。其他酒友则直接去唱歌,也没顾及冯某。

  醉酒的冯某走入一个建筑工地,却不慎坠入预留的电梯口,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工地施工单位在事发后第二天傍晚才发现冯某的尸体并报警。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俊、刘阳、李兵对原告的合理损失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国强]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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