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同案犯陈卓获刑3年

22.09.2015  07:49

  本报讯(记者 高健)因涉嫌和郭美美一同开设赌场,被告人陈卓昨天在东城法院接受审判。陈卓认可检方指控的罪名,但和郭美美一样否认在赌局中“抽水”。最终,法院认定陈卓犯开设赌场罪,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郭美美被控开设赌场三次,其中后两次都是和陈卓共同“组局”,分别于2013年7月1日、2日在朝阳区某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但郭美美受审时称,第一次是陈卓主动打电话要“玩牌”,双方才各自邀请好友,然后在牌桌上,大家又约好了第二场牌局,其没有主动开设赌局的故意,也没有利用赌局“抽水”。

  “郭美美是想把她的责任推到我身上。”陈卓称,自己只是叫过朋友唐某和胡某参加郭美美主办的赌局,还帮郭美美向参赌者追要过几十万元的赌债。“但我在赌局中没有起到主要和决定作用。

  和郭美美一样,陈卓也否认“抽水”,但承认郭美美说的组织了“卖保险”。

  法院经审理,认定陈卓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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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