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告查获走私“过期肉” 13省份冷库将排查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12日就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发布通告。通告说,2015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专项行动,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通告称,在2015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从新华社记者近期各地调研情况看,一些走私分子通过海上偷运或绕越设关地走私牛肉、猪蹄、鸡爪等冷冻品入境。这些走私冻品未经检验检疫,有的是过期肉,而且储存和运输条件恶劣,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7月1日至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南宁、柳州、玉林、百色、崇左、来宾等6个市的冷冻库食品开展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33家冷冻食品经营户。此次检查共发现无中文标签、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冻肉、鸡爪、鸡翅、肥牛、猪蹄等共计53.42吨。
南宁是全国走私冻品重要中转站。南宁市工商局副调研员罗龙12日告诉新华社记者,2015年4月南宁市打私办组织商务、工商、食药等多部门,对南宁市市场冷库中的走私冻品进行专项查处,此次行动共查处走私冻品700吨左右,其中一些冻品从外包装数字标识和变质情况来看,储存时间起码有三年以上。
罗龙介绍,结合全市打私部门通报和专项查处结果,仅2015年1至4月,全市查货的走私冻品数量就有2000多吨,涉及牛肉、鸡爪、猪脚等肉制品,产地来自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南美等地区。
7月8日,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牛肉、鸡爪等走私冻品。这些“冻肉”从越南走私入境,原产地不明,抽查的样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
据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介绍,2015年1月至6月,西双版纳海关查获冻品案件209起,查获冻品2306.31吨,主要是冻牛肉、冻鸡附产品(数据含边防、公安等执法部门查获移交海关处理的案件)。冻品有的有生产时间,有的没有。
三部门12日发布的通告称,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通告称,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破获重大违法案件做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