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庭前的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大学举行
邹碧华是北京大学法学院1984级校友,投身司法工作26年,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3月28日下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走进北京大学,在图书馆北配殿向北大师生讲述了邹碧华生前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感人事迹。报告会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主持。全校两百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首先播放了一段记录邹碧华生前工作情况的视频,展现了他勤勉工作、钻研学术、致力改革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伟清是邹碧华生前的同事,他介绍了邹碧华的网络昵称“庭前独角兽”的来历——独角兽象征公平与正义,邹碧华以此为自己的网络昵称,在工作中也一直践行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理念。邹碧华性格淳朴,在工作中经常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了解一手案情。作为一名职业法官和法院的领导者,他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提出了一系列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好措施,获得了法院系统、律师群体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反响。同时,邹碧华又是一名司法改革的理论研究者与实践者,他生前是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组织起草了一系列的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倡导建立司法共同体,争取各界对司法改革的共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伟清
白天为司法工作忙碌,晚上的邹碧华结合法学理论,积极整理司法实践经验。邹碧华生前曾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担任院长,该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介绍说,《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是邹碧华多年司法工作经验的总结,兼顾理论与实践,在法官的审判工作中具有教科书意义。邹碧华在长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把心理学的方法科学地用到案件审理上,管理工作处处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积极倡导干警与法院共同成长,其学识和才干为同事们所敬重。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
作为一名司法改革的倡导者与践行者,邹碧华努力改善律师的职业环境,倡导建立法治共同体,为司法改革凝聚共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邹碧华开创性地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律师界对此高度赞扬,反响积极,很快推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十条意见”。此外,邹碧华积极推进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网上立案,提供网上阅卷服务,极大降低了律师的工作强度,并建立了律师服务平台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受到了律师界的热烈欢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邹碧华的夫人、北京大学1984级校友唐海琳介绍了他们在燕园相识、相知的经过。大学期间的邹碧华酷爱读书,毕业后又先后考取了母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为了追随爱人的脚步,邹碧华毕业后来到上海市工作。他乐观向上,心态积极,孝敬父母,关心妻儿,一直努力使家庭生活更加幸福。生活中的邹碧华热爱摄影,喜欢唱歌,他用自己对生活的热情克服各种困难,用阳光的心态感染家人。
邹碧华的夫人、北京大学1984级校友唐海琳
人民日报社驻上海记者郝洪提到,邹碧华是一位法治的“燃灯者”——他的光源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燃烧着自己的勤奋与智慧,他照亮了司法当事人的生活,照亮了司法干警的工作,照亮了司法改革的道路。以邹碧华为代表的“燃灯者们”,点亮了理想之光,彰显了信仰的力量,始终忠诚党、忠诚人民,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发扬了奉献精神,为社会传递温暖,欢乐百姓的欢乐、忧虑百姓的忧虑,像善待亲人一样善待百姓;他们敢于担当、勤政敬业,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燃灯者”越多,法治事业就越兴旺发达,社会就越温暖如春,国家就越充满光明。
人民日报社驻上海记者郝洪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朗诵了由学生自己创作的诗歌《庭前的你》,缅怀这位校友、师长。“燕园博雅,你刻下了昆仑铭隽的法治之魂;申城璀璨,你留下了江流有声的碧华之鉴……”此外,学生们还向邹碧华夫人、1984级校友唐海琳赠送了学生创作的邹碧华的素描画像。
学生创作的素描画像
邹碧华去世后,中组部和中宣部分别授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时代楷模”的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为“全国模范法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并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在得知这位校友因公殉职后,北大师生举行了追思会、学习会等各种形式的悼念活动,并设立“北大邹碧华法律人发展基金”纪念这位校友,以传承其精神、勉励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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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邹碧华校友追思会并设立“北大邹碧华法律人发展基金”
摄影:李香花
编辑: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