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遴选命名第四批“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
02.02.2015 10:28
本文来源: 林业网
15家单位大致可分为4种类型。第一类是林场(森林公园)、景区,景观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观赏游憩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并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内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果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对促进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较好的带动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第二类是行政村,在民居建筑、庭院设施、文物古迹、生态景观、历史典故等方面独具特色,并把民间传统文化与“和谐”现代文化结合起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第三类是企业,生态产业兴旺,积极发展立体种植、养殖业,发展乡村旅游、观光休闲、花卉苗木等生态产业,并与当地特色乡土文化结合,注重农业文化和民俗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整理。第四类是学校,不仅营造了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而且在生态文化原理和实践的基础上,注重精神追求、道德水平、人际关系和个性潜能的开发,注重学生身心发展的均衡、协调,注重改善师生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
“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命名活动由浙江省林业厅和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共同组织,每年评选一次。经各市林业局初评推荐,由专家分组进行实地考察、打分、评审确定。下一步,两主办单位将继续按照“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要求,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深入挖掘浙江省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扩大浙江省生态文化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使这项活动在推进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建设中起到更好的示范作用。(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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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