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和桥梁、隧道定期检测招标公告

18.01.2016  1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和桥梁、隧道定期检测,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和桥梁、隧道定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京平高速公路(K17+500~K70+330)西起东六环李天桥,东至大岭后隧道,与津蓟高速延长线相接,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全长52.83公里,设计速度80-100公里/小时,横断面为双向四~六车道加连续应急停车带,路基宽度26~33.5米,全线各类桥梁共96座,隧道1座。大岭后隧道穿越平谷区东端的大岭后山,隧道左线全长2688.313m(其中北京段1149.49m);右线全长2745.764m(其中北京段1174.53m)。

  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检测包括对京平高速公路全车道(总长235.02公里)的平整度、路面破损状况、路面车辙、路面抗滑性能等进行检测,对路基、桥隧构造物和沿线设施进行调查,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计算,编制道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

  京平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测包括(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有关内容要求,对京平高速公路沿线部分桥梁进行定期检测;(2)对定检桥梁基础信息数据(桥梁全长、跨径总长、单孔最大跨径、跨径组合、桥梁全宽、桥面净宽、按跨径分类、主桥上部构造结构形式)进行核实;(3)对桥梁检测结果及基础信息核对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检测评定报告;(4)将所检桥梁数据、成果录入“公路桥梁动态分析系统”。

  京平高速公路大岭后隧道定期检测包括依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对隧道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计算,编制检测评定报告。

  

项目名称

  工期

  招标范围

  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

  2个月

  京平高速公路道路技术状况检测

  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测

  2.5个月

  京平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测

  2016年京平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测

  2个月

  京平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道路标投标人须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道路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近三年独立完成单项道路工程检测总承包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2)桥梁标投标人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近三年独立完成单项桥梁工程检测总承包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3)隧道标投标人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隧道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近三年独立完成单项隧道工程检测总承包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隧道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300元/标段,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522188   

  传真:010-66026336 

  联系人:李文英       

  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联系人:巩连国     

  电话:010-67856345 

  传真:010-58850616 

  邮编:100176

  监督电话: 010-63032255-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