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处召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宣贯大会

15.04.2016  15:36

      为做好《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4月11日上午,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造价处”)在万寿宾馆组织召开了《实施意见》全市宣贯大会。会议由造价处原新全副处长主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陈现忠委员、建筑市场处赵勇处长、招标办褚建好主任、造价处唐榕辉处长等出席了会议。市发改委、审计局、财政评审中心以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的有关同志和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多方主体的7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唐榕辉处长首先对《实施意见》的出台过程、现实意义以及下一步工作做了简要说明。陈现忠委员对落实“营改增”调整计价依据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随后,《实施意见》的主要起草人刘志超同志对《实施意见》的编制背景和条文条款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并讲解了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具体工程案例。

      通过这次宣贯培训,社会各方主体对《实施意见》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实现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活动的平稳过渡、保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期,宣贯会的PPT课件已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发布,影音资料也将于近期发布,供大家学习理解。随着五一后政策实施,造价处将继续跟踪调研,掌握一手资料,及时完善有关说明解释,为建设各方主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