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30.04.2015  11:10
      今年,江西省进一步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改革,继续完善“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法,分清责任、强化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和农机干部两个“安全”,保障购机者真正得到实惠。自3月24日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各地严格执行农财两厅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一个制度不缺、一个环节不减、一个要求不松,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从2015年3月24日至4月28日,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9492万元;补贴各类机具2.06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86台,手扶拖拉机6097台,微耕机8652台,插秧机89台;受益农户20238户。

按照资金使用数量,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南昌市、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景德镇市、九江市、抚州市、赣州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

资金使用数量前20名的县依次是:新建县、南昌县、丰城市、乐平市、余干县、泰和县、高安市、上高县、进贤县、东乡县、永新县、彭泽县、浮梁县、弋阳县、鄱阳县、新干县、安福县、横峰县、莲花县、修水县。

资金使用比例超过50%的县依次是:九江县、莲花县、泰和县、永新县、彭泽县、新建县、横峰县、南昌县、乐平市、靖安县。

资金使用数量倒数10名的县依次是:赣州经济开发区、安远县、定南县、章贡区、上犹县、都昌县、南城县、月湖区、资溪县、寻乌县。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较快。2015年3月24日至4月28日,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9492万元,比2014年同期多完成1692万元。尤其是新建县、南昌县、丰城市、乐平市资金使用超过500万元,新建县超过1000万元;有10个县资金使用比例超过50%,尤其是九江县、莲花县资金使用比例超过90%,九江县达到97%。

2、结构更加优化。从统计数据看,手扶拖拉机补贴量下降明显,全省补贴手扶拖拉机6097台,同比减少1.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全省共补贴2286台,同比持平,呈现快速发展和遍地开花态势,不仅是大中型拖拉机传统销量大的环鄱阳湖各县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丘陵山区等县也明显增长,如莲花县已补贴大中拖42台。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江西省农机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向效率高、性能好的大中型机具发展。

3、操作更加规范。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农财两厅的方案操作,特别是认真抓好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规范工作,努力做到一个制度不缺、一个环节不减、一个要求不松,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4、监管更加严格。各级农机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强化对生产及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产销企业出现违规操作苗头的,全省上下共同应对,加强沟通,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及时预警。截止目前,全省共暂时关闭5家生产企业,整改通过后开通4家;关闭4家经销企业,整改通过后开通3家。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举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培训班。3月19日至22日,省局分两批,对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农机局(站)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共培训220人。

2、开展第一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文件精神,省局组织对机耕船、油菜栽植机、花生收获机、果蔬清洗机、水帘降温设备、种子处理设备、培土机、水果打蜡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稻麦脱粒机、送料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13个品目进行了归档,目前归档工作已基本完成。

3、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检查力度。  省局利用一星期的时间,安排专人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发布了检查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4、编印了《农机购置补贴专刊》。省局组织相关人员编印了《农机购置补贴专刊》,免费下发各地。

四、下一步工作

1、尽快完成补贴额一览表的调整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江西省实际,省局将尽快完成《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的调整工作。

2、尽快将江西省归档产品导入补贴系统。目前,江西省第一批归档工作已基本完成,省局将尽快导入补贴系统,尽快启动这些产品的补贴工作。同时,积极与农机化司沟通,待农业部组织的第二批归档产品下发后,尽快导入补贴系统。

3、尽快制定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规范。在征求市(县、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补贴实施方案,尽快出台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规范性意见,并下发各地执行。

4、尽快组织一次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前期补贴实施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各设区市农机部门对各县级农机部门的补贴实施工作开展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