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举行合作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

23.11.2017  18:38
  为响应法学教育改革和司法改革的时代号召,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审判的共同发展,11月14日下午,通州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李朝鲜,法学院院长、教授谢安平,法学院副院长盛秀金,法学院法律硕士培养负责人、教授张艳,法学院办公室主任管明林,法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姜涛和教师代表等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陈立如院长致欢迎辞,对北京工商大学多年来为通州法院输送优秀法律人才表示感谢,并以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历史转型和跨越为背景,介绍了通州法院在案件数量、人员结构、审判格局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骄人成绩,以及在高标准和严要求的巨大压力下面临的一些挑战。陈立如院长指出,此次共建是在司法改革和教育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双方合作共建的最终目标相同,即扎根中国实践,培养出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思维丰富、符合时代需求,兼具大格局、大视野、大智慧的中国式法律人才,以适应新时代对法学教育和司法工作的新要求。陈立如院长表示通州法院将竭尽所能为法学院师生提供案例教学、挂职实习等便利和帮助,同时希望借助学校的深厚理论资源和先进科研成果,滋养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素养,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法律逻辑思维,并希望双方能够在合作中切实使协议落地生根,并制定后期长效评估机制,保障法制共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果,实现法学研究和法治事业的双赢。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李朝鲜对北京工商大学的办学规模、学科设置、培养模式、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提出教学改革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将关上门办学的旧模式改为打开门办学的新模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本性地改变以往的教育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培养国家真正需要的人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谢安平对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学科特色、就业走向等学院概况进行了梳理。表示要高度重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密切关系,借助共建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法学教育和法治工作的共同进步。

  随后,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谢安平签署《通州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陈立如院长与李朝鲜副校长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会上,北京工商大学李朝鲜副校长、谢安平院长、盛秀金副院长、刘筠筠教授、张艳教授分别为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法官李中华、陈汉东、翟新忠、孟强颁发研究生实践导师聘书。

  陈汉东法官作为研究生实践导师代表发言,从自己的读书经历谈起,围绕一线审判实践经验,分享了如何学好法律的体会,并就如何做好兼职导师和培养法律人才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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