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查处首起微信虚假宣传案

17.12.2014  04:54

  本报讯(记者 张倩怡)日前,一家医学研究院因在其微信平台从事虚假宣传被通州工商分局处罚,这也是该局查处的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从事虚假宣传的经济违法案件。

  据介绍,通州工商分局日前接群众举报,称有人从事传销活动,接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被举报现场位于通州区玉桥西里附近的一家写字楼内,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墙面上挂有颜色不一的企业形象展板和产品介绍展板,产品展柜内摆放着产品样品,一间会议室内,一名身着白色长褂的男子正在为六七名人员讲课。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蒋,是一家医学研究院的负责人,他正在为产品代理商进行培训。

  在一款名为“细胞特膳营养素”的产品外包装上,执法人员看到一个微信扫描码,用手机一扫,立即弹出了一家名为“调理养生4S店”的微信界面,微信中不仅在企业形象、产品介绍方面存在大量虚假宣传内容,还宣称“其产品虽然不是药,但起到了药的疗效”,暗示其产品具有治疗作用。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了这家医院研究员通过产品宣传册、互联网网站和名片发布的同类宣传内容,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发现的现场证据进行了拍照和复制。

  经过调查,通州工商分局未发现这家医学研究院存在传销行为的证据,但发现其通过微信平台、互联网及宣传册、名片等途径发布不真实内容信息,向消费者暗示其产品医用疗效。日前,通州工商分局依法对这家医学研究院的虚假宣传行为做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国家工商总局开展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通州工商分局共查处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平台从事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30起,30家企业也因为在网络和微信上“吹牛”总共付出了70.53万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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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