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工会为农民工筑起温暖的“家”

19.01.2016  17:06

2016年,通州区总工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努力做到让通州区内的农民工全部入会。通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说,以农民工为主的各类就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建筑专业农民工、厂家信息员、保安员、快递员、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的临时工作人员等,一直以来是通州区总工会建会工作的最大难点。在组建工会工作中,一些企业往往是以工作时间短、人员流动性大为由,不组建工会或不吸收这部分人员入会,造成工会组织在全覆盖过程中出现了盲区,有部分以农民工为主的各类就业人员加入不了工会组织,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表示,新修订的《工会法》实施办法,在第二条关于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中,增加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条款和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条件”条款,这给基层工会组建以农民工为主的各类就业人员的工会组织提供了更充实的法津保障。为各级工会组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目标,和对新时期工会工作实现法治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此,通州区总工会将以贯彻落实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为契机,依法将区域内的农民工等各类就业人员尽最大可能地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一是利用区域内的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吸引农民工入会。二是利用培训,重点部署农民工入会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努力做到通州区内农民工全部入会。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