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放大“负面数据”无益性别平等

24.11.2014  12:13

    日前,一篇题为《中国男女平等吗?70组数据有话说》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文章通过女性消失、女性自杀、合法“强奸”、伴侣暴力、就业歧视、无酬劳动、土地权益、决策权力等21个领域的70组数据,指出性别不平等的现象仍存在于女性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读这一文章可以发现,虽然部分数据反映出两性在某些领域的不平等现状,但是也有一些数据存在误读、误用,甚至选择性放大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科学、客观地呈现性别差距问题,了解其在历史进程中的格局,才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中国性别平等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应该看到,性别不平等并非中国独有的问题,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不同性别、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之间的平等,是人类对于社会发展的美好愿景,并且为之不懈努力。但是即便在性别平等排名世界前列的国家,诸如北欧的瑞典、冰岛、挪威等国,也没有完全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女性在经济收入、家务劳动等方面,也与男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妇女发展、性别平等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性别差距大幅度缩小。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与其他国家一样,男女在发展、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     面对男女之间的差距,秉持客观、严谨的态度,努力消除针对女性的歧视,促进不同性别在权利、机会、责任上的平等,并最终实现事实上的性别平等,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对待性别不平等问题,既要反对那种低估、忽视性别不平等现状,扬言“中国男女已经平等了”“妇女权利过头了”的论调,也要防止忽视男女平等取得的成就,过分夸大不平等的现象。而纵观《中国男女平等吗?70组数据有话说》一文,明显存在选择性放大负面数据的问题。     比如,关于女性自杀的问题,该文说,“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指出,中国曾经是唯一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虽然近年女性自杀率有所下降,但是世界上女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农村妇女自杀问题尤其严重。”而根据英国著名杂志《经济学人》今年的文章《悬崖勒马——中国自杀率大幅下降》称,“近年来中国自杀率已跌至世界最低行列”“近10多年来中国自杀率陡降一半”。来自香港大学今年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支持《经济学人》相关论断的证据,这份研究报告表明,2011年,15至34岁的中国女性公民中,每10万人里年均有3名农村女性自杀。此外,清华大学景军团队的统计也表明,在1998年之后,农村女性自杀率已经低于农村男性自杀率,至2010年,农村女性的自杀率已经较1987年下降了78%。而据WHO统计,2008年至2013年,全球平均自杀率从每10万人11.6例增长到了14例。邻近中国的发达国家自杀率也明显偏高,2012年,韩国的自杀率是每10万人28.1例,高于2006年的21.9例。     由此可见,中国农村女性自杀率不仅低于农村男性自杀率,而且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并非“是世界上女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目前也不存在“农村妇女自杀问题尤其严重”的问题。再如有关强奸的数据,《中国男女平等吗?70组数据有话说》指出,某调查显示,“在调查地每5名女性就有1名曾遭受过强奸。”即20%的被调查妇女遭受过强奸。实际上,妇女遭遇如此高比例的强奸问题不仅有悖常理,而且也和该领域其他调查结论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类似情况,在该文中并不鲜见,在此不一一赘述。     显然,《中国男女平等吗?70组数据有话说》罔顾农村女性自杀率明显降低的现实情况,存在着选择性放大甚至歪曲的情况。诸如“农村女性自杀率世界最高”“每5名女性就有1名曾遭受过强奸”等哗众取宠的、夸张的“数据”,可能会引发公众一时的关注,但是终非推进性别平等的正确路径,也有悖为文的专业规范和逻辑。姑且不论是否有主观抹黑的嫌疑,至少这种不客观、不严谨的数据及其阐释,不仅可能误导公众,也会影响性别差距状况的社会可信度,丝毫无益性别不平等问题的解决。     性别平等的社会,是人们孜孜以求的梦想。只有坚持科学、客观、严谨的态度,总结中国妇女发展、性别平等的成功实践,吸收世界妇女发展有益经验,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国性别平等事业在正确的道路不断迈上新台阶。这不仅需要政府履行好推进性别平等的主导作用,也需要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合作,发挥好自身优势,有效参与推进性别平等的进程。     我们期待这种合力。(书时) 编辑:alysa
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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