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社区,检察志愿者在行动
“我们和物业公司签的为啥是协议呢?咋不是合同呢?有问题我们能凭协议去告他们么?”
“阿姨您听我说,合同的名称其实有很多表述方式,认定一份协议是不是合同,不能只从其名称来判断,关键在于协议的内容。只要协议里自愿约定了当事人双方——也就是您和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等内容,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合同要求,协议同样会被视为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这种情况下发生了纠纷,那么协议就是您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
在高米店街道康和园社区服务中心三楼,大兴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助理赵雪松正在为居民解答问题。
临近学雷锋日,大兴区检察院积极与驻地社区取得沟通,3月3日,院团总支组织公诉部、审查逮捕部等多个部门的青年检察人员志愿走进社区,为居民解疑答惑,宣传法律知识。
青年检察人员为在座的居民代表发放宣传手册,并简单介绍了检察院的基本职能。
社区的工作人员也为居民们安排了实用的安全知识问答,检察志愿者也参与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问题中蕴含的一些法律知识。
问答环节过后,居民们迫不及待拉住了检察志愿者们,问起了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
“请问啥样的叫群租房啊?”
“邻居开饭店又吵又有油烟咋办啊?”
“我想占上院子外的马路搭个棚,算违建么,是违法么?”
……
大家的问题应接不暇的抛来,检察志愿者却不慌不忙,根据各自的专业方向一一予以了解答,博得了居民们热情的掌声。
大兴区检察院组建了多个以青年检察人员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在院机关党委指导下,由团总支带队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为大家送上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受到了一致好评。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