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境外旅客在北京多家商店购物可享11%退税

30.06.2015  21:04

  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于立霄 尹力)今年7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届时,境外旅客在北京86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在90天内享受离境退税11%的政策。

  北京旅游委、财政局、国税局、海关等多个部门6月30日举行发布会,详细解读这一政策。

  北京市旅游委副主任王粤表示,近年来,北京入境市场持续低迷,2014年共接待入境旅游者427.5万人次,同比下降5%;购物消费在入境游客花费构成中占比偏低,仅为26.7%,这与多数发达旅游城市40%至50%的水平差距明显。

  她提到,北京各相关部门现已完成实施离境退税筹备工作。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提升入境旅游消费,进而促进首都经济增长。

  据介绍,除国家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可以按照退税物品的销售发票金额的11%退回增值税。

  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确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有86家,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货商场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

  北京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高瑞君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境外旅客在口岸离境时,须持有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本人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核无误,再向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将设立海关查验场所和退税代理机构场所。退税的币种是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目前,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加拿大、巴西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均已建立离境退税体制。(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