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追尾仓皇逃逸 超速行驶再撞行人

28.07.2015  18:18
  被告人侯某醉酒驾驶小轿车追尾后逃逸,途中超速行驶又撞到行人,致其当场死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侯某被公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侯某今年53岁,事发前,他是某机场的一名地勤工作人员。2015年1月7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侯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东关路某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后驾车逃逸。之后,侯某超速行驶,车开至北京市昌平区松园路某路口时,撞倒行人王某,之后该车与道路中心护栏相撞后又撞到道路西侧的树上。事故造成行人王某当场死亡,侯某受伤。经检测,侯某为醉驾,被害人王某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王某无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侯某违反了交通管理运输法规,因而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侯某表示当庭认罪,他承认自己当天喝了不少白酒。在做最后陈述时,侯某后悔不已,他说道:他不是有意的,但是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痛苦,出去后他一定会尽其所能进行赔偿,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据了解,在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已先后赔偿被害人家属6万元人民币。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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