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130起违规案件 北京8家单位动用公款

12.05.2015  13:31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5月11日,中纪委通报,2015年5月4日至10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1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北京通报9起。问题涉及公款购物、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大操大办等。

  记者注意到,在北京通报的9起案例中,违规使用公款占比最大,除1起是大操大办婚宴外,其余8起全部与此有关。如京能集团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全体正式员工发放购物卡,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为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共计230160元人民币,费用由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支付。乔庄村委会购买高档烟酒及食用油,用于村务活动,共计72700万元人民币。相关负责人均被不同程度处分。

  北京9起违规案

  1、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违规公款购买服装、高档烟酒

  2014年1月,永顺镇乔庄村为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作服,共计230160元人民币,费用由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支付。2014年1月至9月,乔庄村委会购买高档烟酒及食用油,用于村务活动,共计72700万元人民币。乔庄村党总支书记王金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粮食局老干部活动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2013年9月,北京市粮食局老干部活动站支出8900元作为福利发放给活动站(处)人员。该活动站副站长刘建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京能集团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购物卡

  2014年9月,京能集团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全体正式员工发放购物卡,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该公司党委书记冯金艺总经理李世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公司总会计师王凤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公款购买礼品

  2013年中秋节前,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用公款购买月饼120盒,茶叶120盒,用于走访客户,共计花费人民币52560元。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党支部书记秦秀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西城区白纸坊街道新安中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董建民公款吃喝

  2013年12月、2014年7月董建民与社区有关人员一起公款吃喝,共计花费1605元人民币。董建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发放物品

  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分三次购买水果,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教师职工,共计57800元人民币。该校校长李金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昌平区十三陵镇小宫门村党支部书记王会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2012年至2013年,王会军担任昌平区十三陵镇小宫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用村集体资金分三次发给该村5名村干部补贴,共计36000元人民币。其中,王会军本人领取8000元人民币。王会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大兴区庞各庄镇西中堡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2014年3月,刘国为其子举办婚宴20余桌,收受礼金5万余元人民币,其中收受本村村民及村干部礼金约1.9万元人民币。刘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通州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队长贾海科违规发放土特产品

  2013年8月,贾海科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购买土特产品发给与会人员,共计价值6720元人民币。贾海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