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专员办(濒管办)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经营单位实行网上登记备案

19.05.2017  16:34
   中国林业网5月19日讯     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管理,国家濒管办制订出台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单位备案登记和表现评估管理办法》,实行单位登记备案制度。范围包括从事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一般贸易、无偿提供、展览表演、引种繁育、标本交换、邮寄及其它各种方式的进口、出口、再出口或从海上引进的单位,对有关进出口公司、饲养场、繁育中心、人工培植场、苗圃、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水族馆、标本馆、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等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各省区市的备案登记工作由国家濒管办驻各地的办事处负责办理。
  为做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经营单位的登记备案及建档工作,乌鲁木齐专员办(濒管办)始终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靠前服务,对进出口单位出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检验检疫备案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等证照进行认真核对,复印留存,分别立卷建档进行管理。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进出口电子口岸”的建设步伐,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联合开发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的要求,所有申办进出口证书的单位事先要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法进入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的申报,无法正常申办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为此,今年年初以来,乌鲁木齐专员办(濒管办)通过网上收集进出口企业主要证照材料和企业资质审查等,重新对疆内持有“电子口岸报关卡”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单位进行了网上登记备案,确保其能正常开展进出口证书电子数据的申报,为今后加强科学管理、做好业务指导、主动搞好服务奠定了基础。
  目前,专员办已经受理15家持卡企业网上登记备案。(叶尔夏提·努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