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

25.09.2015  17:19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