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创新方式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体要求十分契合。该《意见》的制定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落实中央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确定的任务之一。
《意见》由指导思想、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四部分组成,其中就加快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标准化、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化、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标准化、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标准化、城市公共服务标准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进行了布置和任务分解,并提出了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配套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发展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首都标准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与服务领域重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资金保障,切实增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要注重人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考核,推进任务落实。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先后制定发布了《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和“十二五”专项规划,批准设立了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在国内探索开展了地区标准化建设的有益实践。《意见》的起草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此次市政府印发《意见》,标志着北京市进入了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的新阶段。市质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意见》实施。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
《意见》全文链接:
http://govfile.beijing.gov.cn/Govfile/front/content/12015041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