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

30.09.2016  18:46
   中国林业网9月30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建设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建设标准化林业站625个,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机制较为完备,人员结构基本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林业站数量保持基本稳定,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实现体制稳定、基础完善、队伍精干、管理规范、服务高效、保障有力。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重点建设任务:一是稳定机构人员,保障工资待遇。按照《福建省森林条例》规定,乡镇林业工作站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林业工作,同时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林业站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依据林业站工作艰苦及边远程度,对林业站绩效工资总量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林业站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模式;选建林农“联系点”、“示范户”,与林农结对帮扶,强化林业站引领林农致富的示范效应;抓好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协助推进森林保险,化解经营风险,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协助涉林纠纷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维护林区稳定。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全力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每个林业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通讯交通工具、培训设施和工作器械。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补助力度,提升林业站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拓展进人渠道,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地方政府和林业职业院校根据实际,加强本土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林业站职工培训,鼓励林业站与林业职业院校采取“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站校联合育人”,提升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技能水平。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不作硬性要求,侧重对其工作业绩和基层实践经历的考核,同时鼓励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基层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加强林业站建设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实施情况纳入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林业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发改、财政、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林业站建设;建立林业站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