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召开《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办法》制度廉洁性评估会议
30.09.2014 12:14
本文来源: 林业网
葛明宏介绍了出台《办法》的背景、过程和重要性,指出,江苏省是野生动植物产业大省,《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后,省林业局先后出台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管理两个办法,为指导和规范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细化管理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证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与《条例》配套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全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为权力下放后的科学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刘海涛指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制度反腐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措施,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简要介绍了江苏省现阶段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两批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强调要通过引智实现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刘海涛要求,省林业局作为江苏省制度廉洁性评估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要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作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成果运用、强化责任考核,切实落实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各项责任。
夏春胜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江苏省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工业产业处于领先水平,而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更是“输不起”,各项工作尤其显得任重道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各处室(单位)要以法制审核和制度廉洁性评估为关键环节,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要认真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本次廉洁性评估会议对《办法》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会后一定要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统一”的原则对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要进一步强化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度廉洁性评估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局各处室(单位)要以此次评估为示范,举一反三,在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中强化自我监督,主动邀请法律专家和基层同志参与监督,认真查找和消除制度中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和缺陷,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公正性,保障权力的规范运作、正确行使。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省林业局关于《办法》的制定说明、合法性审查及廉洁性审核的汇报,对《办法》进行审阅并质询讨论,认为《办法》本身及制定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条款设置科学,制定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明确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力、责任和义务,自由裁量设置适当。专家组一致同意《办法》通过制度廉洁性评估,并建议再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江苏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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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14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