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1.02.2017  11:02
   中国林业网2月21日讯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林业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将主要对以下5个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检查;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检查;破坏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以及恢复治理活动的检查;对青山保护情况的检查;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植被恢复内容的检查。
  辽宁省林业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部署,对实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公开。(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