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工商分局迅速开展辖区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火灾隐患集中清查
“11·1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辖区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分局党组书记、张伟带队对全区重点有形市场、企业、消费场所等火灾隐患地区进行地毯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预防火灾等安全隐患。
11月19日下午,分局主要领导参加完石景山区“11·18”事故情况通报会后,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辖区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火灾隐患集中清查工作,针对市委蔡奇书记、陈吉宁代市长和区委牛青山书记、文献代区长的指示要求,立足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展开集中检查工作。
11月20日上午,张伟局长率领分局稽查、企监、市场、商品等相关业务科室和工商所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重点有形市场、重点消费场所和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在金顶街模式口文保区,张伟局长带队仔细查看了文保区内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情况和商户疏解业态提升工作情况。在鲁谷路玉泉电子市场,张伟局长带队重点检查了市场内电器和电子产品等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
检查期间,张伟局长首先慰问了坚守在户外一线执法岗位的基层工商干部,同时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火灾隐患集中清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 要深刻汲取“11·18”事故惨痛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无小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严防死守杜绝一切火灾等安全隐患; 二是 作为辖区市场秩序监管主体,各相关科室和属地工商所执法干部要坚决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展开辖区市场主体火灾隐患大清查工作,检查要有痕迹、有台账、有行动、有效果,要举一返三,切实预防火灾等安全隐患; 三是 各类市场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有形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和人员密集消费场所以及可能存在火险的销售企业等,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安全教育,采取一切措施杜绝火险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连日来,工商分局所属苹果园、金顶街、古城、八角、鲁谷等5个工商所还分别会同各街道执法指挥中心对各自辖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