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及时协调三家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解决项目经理合格名录管理相关问题

18.08.2015  18:31

  为了解决本市轨道交通规模不断扩大,轨道交通有经验的项目经理人才稀缺等问题,北京市制定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合格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轨道交通建设土建工程项目经理合格名录》(以下简称《合格名录》),随着《管理办法》和《合格名录》的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提出了需协调解决临时增加人员如何申报、《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相关问题,8月10日下午,市监督总站组织市轨道公司、快轨公司、北控磁浮公司安质部负责人召开研讨会,研究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尤其是从项目经理合格名录申请的时间、发布时间、扣分标准、退出机制等几个方面对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