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出击,防范施工现场“灰犀牛”市监督总站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电动三轮车安全使用管理

22.12.2017  11:50

  

  针对目前轨道交通暗挖工程电动三轮车存在车辆自身和驾驶人员资格监管空白的状况,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消除洞内运输和消防安全隐患,市监督总站下发了《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暗挖工程电动三轮车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施工总包单位完善电动三轮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车辆统一采购和逐车编号报验制度,定期检查车辆自身和使用安全状况。施工分包单位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必须持三轮摩托车以上的驾驶证。监理单位负责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实地验证,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一步,市监督总站还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