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移动源执法聚焦重型柴油车监管 全年检查机动车2004万余辆次、查处违规车5.9万辆次
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在移动源执法方面以“突出重点,属地管理”为原则,实施“一区一策”监管方案,下沉执法力量,聚焦重型柴油车监管,全面推动机动车排放监管工作。2017年9月18日启动了“公安处罚、环保取证”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排放监管效率。
2017年全市检查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2004.4万辆次,查处违规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5.9万辆次,执法量为2016年的5.9倍;其中,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96.3万辆次,查处5.8万辆次。巡查检测场7000余场次,查处违法检测场17场次,执法量为2016年的2.8倍;检查检测储运油设施3.3万次,查处违法储运油设施122座次,执法量比2016年增加1成。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全年抽检新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605个车型833辆,调查取证新车违法案件10起(立案9起、移交1起),是2013年以来立案总数的5倍。
聚焦重型柴油车 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
全市通过对加大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入户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新车和销售车排放状况抽查、检测场监管、油气油品监管等,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污染排放。
一是持续加大对主要进京路口重型柴油车的执法检查力度。2017年以来,全市聚焦38个主要进京道路和进京综合检查站,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其中18个主要进京通道和检查站实现了24小时执法,其他进京通道和检查站实现24小时机动执法。自11月中旬单独统计进京口数据至年底,全市进京口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日均3010辆次,查处超标车日均483辆次。通过在进京通道和检查站的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进京和过境车辆达标排放。
二是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内重点道路开展重型柴油车执法。依托市公安交管部门“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12条省际高速公路、5条市内高速公路及9条重点国道共29个重点路口开展执法,以夜间执法为主,固定点位执法与机动执法相结合,重点关注旅游景点、物流园区周边道路,严查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全市每天在市内重点道路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1000辆次左右。
三是认真开展车辆聚集地入户执法。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000多个重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停放地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环保装置和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使本地重型柴油车得到有效监管。2017年,全市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38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5500余辆次。
四是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深入施工工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各区环保部门通过巡查,严厉查处本辖区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非道路机械作业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全市全年检查机械5640台次,查处603台次、罚金301.5万元。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多次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新生产机械执法检查,抽检机械70个车型,对3起销售目录外机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五是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排放状况抽查监管。不断强化在京销售的新车环保一致性检查,实行在京销售新车排放情况申报制度,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增量。2017年,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共完成605个车型833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新车执法抽检,其中含341个重型车型,占比56.4%。全年共发现新车违规案件10起,立案9起,拟处罚金合计200万元;移交工商稽查总队1起。
六是加强检测场监管,把住在用车辆年检关。目前北京市共有35家检测场正常营业,拥有简易工况检测线237条,其中包括柴油车检测线40条,全部按环境保护部检测机构联网规范要求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联网。2017年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通过市区两级监管和部门联动,从严查处检测场违规违法行为,全市共巡查检测场7000余场次,现场监督检查车辆35万辆次,立案处罚17场次,处罚金额79.5万元。制定实施了《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细化扣分项目、年底综合评分等方式,在行政处罚的同时规范检测行为。
七是加强油气油品监管,减少油气排放污染。采取全时执法监管的方式,对全市1000多座加油站、储油库和800多辆油罐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抽查、抽测,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外埠进京柴油车油品进行抽样检测,掌握进京柴油车油品质量达标情况。2017年,全市共检查检测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3.3万次。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有效控制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处理违法案件122起,处罚金额468.9万元。
随着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燃煤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机动车为主动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590万辆,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PM2.5年排放量分别占本市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PM2.5年排放总量的45%、20%和31%。其中,柴油车保有量25万辆,排放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直接排放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9%、15%和90%以上。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仍有很大潜力可挖。本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型柴油车污染控制方面出招见效,着重削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加大曝光力度 震慑环境违法企业
为加大对涉及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震慑,现对涉及新车审查、油气油品等两大类共三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第一类:新车审查类
案例一:销售未在环保目录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6年12月29日,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市工商局对位于朝阳区的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两款轮式装载机进行环保配置核查时发现该两款车型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情形,对该单位处以罚款。
案例二:销售未在环保目录机动车
2017年5月24日,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到位于海淀区的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核查车辆购置发票和北京市环保目录相关信息,对该公司某两款车型的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款车型共有22辆车均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情形,对该单位处以罚款。
第二类:油气油品类
案例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2017年8月17日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储油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抽测,发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4座储油库在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内部加装了向排放管线内注入干洁空气的抽气泵,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存在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执法人员对此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符合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情形。经深入调查发现发现此案中违法排放的主要原因为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对装置进行了擅自改装。鉴于此行为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我局立即将线索移交至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目前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