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劫车抛尸 13年后被判死缓

25.11.2014  18:12

  本报讯(记者严琪)13年前,他与人结伴残忍杀害出租车司机后抛尸逃匿,13年后,他终于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记者今日获悉,王寒因犯抢劫罪被一中院判处死缓。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王寒于2001年4月14日16时许,伙同赵进(已判刑)等人经预谋后,骗乘吴某(男,殁年37岁)驾驶的桑塔纳牌2000型小客车至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沟自头村东,王寒用绳子猛勒吴某颈部,致吴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王寒、赵进等人将吴某的尸体抛至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东流土沟村南的温榆河引水涵洞下,并将该车抢走。

  作案后,王寒逃走,于今年1月19日被北京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王寒供述,2001年,他通过姐夫赵进认识了“二儿”。一天,三人在饭桌上聊起卖车的事情。“二儿”说有人要买车,如果能定下来就去抢一辆。他随即问“二儿”;司机怎么办?“二儿”说不能留活口。

  第二天下午,“二儿”通知王寒找根绳子用于勒住司机脖子,他自己去拦出租车。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王寒见“二儿”打了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来接他。上车后,王寒坐在司机吴某后面,“二儿”坐在其旁边。

  走了一段后,王寒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尼龙绳从后面套住司机脖子往后勒,“二儿”也赶紧过来和其一起勒。吴某大呼:“要钱给你们钱”,“二儿”说:“不要钱就要车!”这时候,赵进也赶来了,三人残忍地将吴某活活勒死。随后,三人驱车来到温榆河引水涵洞下,就地找了两块石头绑在吴某身上,将尸体抛进河里。

  第二天,赵进联系买主看车,却在交易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归案。王寒闻讯逃出北京,之后一直在内蒙古打工,这一逃就是整整13年。直到今年1月份他回老家看望父母,在一个朋友家被警察抓获。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王寒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王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赔偿死者家属3491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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