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新规调整优化6个指标 超45周岁者梯度赋分
中新网北京新闻7月16日电 (记者 杜燕)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从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
继续保持“4+2+7”政策框架体系
那么,新版《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同之处?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新版《管理办法》继续保持“4+2+7”政策框架体系,具体如下:
——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
——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及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突出就业居住的基础性作用;
——7项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与《管理办法》紧密衔接,《操作管理细则》也同步进行了修订,对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创新创业、纳税等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相关负责人指出,新版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导向。同时,在具体内容上,堵塞了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在分值设置上,调整为梯度赋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学精细。
6个导向指标调整优化
新版政策主要对6个导向指标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职住区域指标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明确此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此外,在新版《操作管理细则》中,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加分范围。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同时,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中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此外,政策推进方面,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查。(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