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从超市借电四年 村委会被索巨额电费

09.12.2014  00:48
  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案件,原告称密云县某镇某村委会建设的公厕从自家超市借电四年,现在起诉村委会给付自己垫付电费九万九千余元。

  原告诉称:2009年8月份,被告密云县某镇某村委会在原告家超市东侧建设公厕一个,被告找到原告要求从原告超市接220伏照明电,原告认为这是好事就同意了。双方口头约定按表字结算电费,可是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电费,被告确一直拖延,以至于拖欠电费已经高达九万九千余元。多次索要电费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密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垫付电费共计九万九千零三十五元二角。

  密云法院已经向被告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委会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被告负责人表示,原告诉讼请求中电费高达九万九千余元,远远超出公厕实际使用电费。电表字数这么高可能存在有人偷电等情况,村委会会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积极应诉。

  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