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11.05.2016  20:58

  今天上午,中纪委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北京市3起。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铁松,2015年8月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教委系统干部职工礼金1.9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日月星印刷厂法人陈凯,以业务招待为名多次用公款请客送礼,共计人民币2.23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副主任徐金根,2014年至2015年多次驾驶公务车辆处理私事,并因发生违章问题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颖)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