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通报7起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 涉贪污等

26.06.2015  12:05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毕节市纪委通报7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7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七星关区对坡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达毅贪污案。

  2007年到2011年期间,张达毅采取虚列人工工资、材料费以及非法截留等手段涉嫌贪污国家应急水源工程款、国家烟水配套维修工程款、国家沼气池补助款共计人民币26.7541万元。经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有关材料、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6月5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常委会按程序免去其中共对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黔西县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斌贪污案。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间,黔西县人社局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朱斌利用其职务便利,指使他人与贵州省林城职业技术学校达成委托协议,在黔西县新仁乡、甘棠镇、钟山镇、金兰镇24个行政村开办农民工技能培训过程中,朱斌采取虚构培训天数、虚列培训开支等手段,套取农民工技能培训费140万元,自己分得93万元。2015年1月30日,经黔西县纪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有关材料、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威宁县哈喇河乡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世贵贪污案。

  2012年李世贵在威宁县哈喇河乡农田基础建设项目、2013年10月哈喇河乡政府购买黄梨过程中,李世贵参与共同贪污26.3万元,自己分得5.26万元。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以(2014)黔威刑初字第25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经威宁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于2015年4月3日报威宁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李世贵开除党籍处分。

   七星关区阴底乡纪委监察室主任莫仕俊滥办酒席案。

  2015年1月10日中午,莫仕俊长子在阴底乡街上操办乔迁宴。莫仕俊在其子操办乔迁宴一周前,就以其名义邀请阴底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16人。2015年1月10日,阴底乡5名公职人员送礼600.00元。在莫仕俊为其子操办乔迁宴之前,群众举报其违规操办酒席,组织上多次向莫仕俊打招呼要求取消违规酒席,莫仕俊仍然顶风违纪,违规为其子操办乔迁宴。2015年5月25日,七星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莫仕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阴底乡政府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

   赫章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督查室主任胡廷举打麻将案。

  2014年8月23日下午,赫章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督查室主任胡廷举应赫章县达依乡中心校副校长韩仕尧之约,到赫章县锦福园酒楼吃饭,17:30时,胡廷举四人在锦福园打麻将行为被赫章县纪委监察局明查暗访第一工作组当场查实。经赫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于2014年9月4日报赫章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胡庭举党内警告处分。

   赫章县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预防室原主任吴冰违反工作纪律案。

  吴冰于2014年1月19日以身体不适为由,向赫章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党组书记周训国请假5天。1月25日又继续请假5天。吴冰在假期满后没有向任何人请假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旷工连续达37个工作日。经赫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于2014年5月11日报县委常委会批准,撤销吴冰第三纪工委预防室主任职务,职务明确为科员。2014年6月3日,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批准,给予吴冰行政降级处分。

   赫章县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主科员常鹏失职渎职案。

  2014年5月7日,根据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安排,抽调赫章县第五纪工委预防室主任李林、副主任科员常鹏及其他工作人员张力、禄才普四人参与到纪律审查工作点实施“两规”值班陪护工作。5月26日9:30许,常鹏在未经任何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案件检查工作点,于当天16:00许回到赫章县城关镇自己家中,未参与当天及以后的值班守护工作。经赫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于2014年9月4日报赫章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常鹏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