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期间昌平区首次通过“民政资金统发平台”为优抚人员发放过节费

28.07.2015  18:41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为国家成立、建设做出贡献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关怀,我区每年都在“八一”建军节期间给部分在乡优抚对象发放过节费。以往,此项资金由镇街领取财政资金后自行发放,今年,民政资金统发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2053名优抚对象于7月底首次通过统发系统安全、便捷地领取了过节费,金额总计20.71万元。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